3月28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在河南鄭州召開,審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全民閱讀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決定(草案)》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促進全民閱讀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將全民閱讀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將全民閱讀納入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明創建考核體系。
《決定(草案)》要求,縣級以上建立全民閱讀指導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促進全民閱讀工作。指導委員會設在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決定(草案)》指出,全民閱讀資金,用于組織開展重大閱讀活動、購買全民閱讀公共服務、支持優秀讀物出版、扶持開展閱讀推廣活動和加強公共閱讀設施建設等。同時,還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全民閱讀給予捐贈,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同時,《決定(草案)》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以標準化公共圖書館為主體的公益閱讀場所建設,為城鄉居民提供閱讀服務。鼓勵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在內部設立閱讀室、公共書架或其他閱讀設施;鼓勵和支持機場、車站等交通樞紐和銀行營業網點、商場、醫院、賓館等公共場所設立書架、報刊欄、電子閱讀屏、微型圖書館、自助閱讀設施等。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應當開展系列讀書活動,大力推進全民閱讀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進軍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以及科協、文聯、殘聯等相關群眾團體應當以“書香中原”為引領,開展“書香之家”“書香之鄉(鎮、街道)”“書香校園”“書香企業”“書香機關”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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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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