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IP文創又一次在網絡上刷屏,契合年輕人“萌點”的“星巴克貓爪杯”遭遇哄搶。而不久前舉辦的“故宮燈會”刷爆朋友圈,更是讓人體驗了一把文化與創意融合帶來的美感。
近年來,隨著文化創意產業的蓬勃發展,熱門IP不斷出新,不少文創產品成為“網紅”,刺激著人們的消費神經。對于這種現象,有網友認為推廣有益,讓人眼前一亮,也有網友引用經典小品中那句“宮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來質疑熱門IP過度營銷。
《國家文物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指出,堅持保護為主、保用結合,堅持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大力拓展文物合理適度利用的有效途徑,講好中國故事,提升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可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需要“新意”點綴,也需要科技“加持”。
文化創意應保持創新有道。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應在保持優秀傳統文化內核不變的情況下,合理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文創產業的從業者應對傳統文化有充分的感知、認識,對傳統文化抱有敬畏之心。在當前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利好頻出的大環境下,一些房地產企業也注意到這塊“香餑餑”,設立或收購文化創意產業,這雖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文化創意產業的資金支持,但此類企業的文化基因沉淀不足的現狀也不免令人擔憂。文化創意產業的體系管理和規范發展還需要不斷完善,讓更多文化素養強、文化積淀深厚的從業人員能夠有更多機會進入文化創意產業中,才能讓文化創意產業真正服務大眾。
文化消費應避免濫用情懷。文創產品承載著與消費者有共鳴的共同話題、共同精神向往和共同價值追求,往往可以“一呼百應”,但有些文創企業只是以情懷為噱頭,卻并沒有真正為產品注入靈魂、注入內涵,造成文化創意園“千園一面”、文化創意產業“分散無力”,這樣的文創產業不能說話,不能講故事,反而將人們心中美好的“情懷”變成了盈利的手段。如何協調文化創意產業商業性同服務性的關系,需要政府和企業的共同思考。
文化傳承應巧借時代新風。“互聯網+”時代為傳統文化迅速傳播提供了廣闊平臺,使傳統文化活起來、火起來,更在傳播過程中不斷被篩選和再造,變得更加大眾化和生活化。隨著5G技術的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與“虛擬現實”“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融合,將帶來更新穎的文化體驗。
當下,深入挖掘文化消費潛力成為全社會的共識,而文創產品在成為“網紅”之后,前路仍舊漫長,更應該不斷創新,給消費者講好中國文化故事,推動文化資源更好為人民服務。
(作者譚玉,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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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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