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預防考古:讓法國考古學和歷史學研究更深入
預防考古是法國近30年發展出來的一種考古形式,目前,法國90%的發掘項目是在預防考古的背景下進行的。預防考古即由專業考古機構預先對基建開發所占用土地進行古代遺存埋藏情況評估,在必要時組織專業考古人員進行發掘,而不是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后再進行搶救性發掘。
經過多年不斷的摸索和調整,預防考古在法國日趨完善,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大量的古遺址被發現并被妥善保存下來,推動了法國考古學和歷史學研究的深入。這些發掘研究成果通過展覽、圖書、紀錄片等形式向公眾進行傳播,不僅增強了法國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還滿足了大眾對考古知識的渴望,強化了法國民眾對本國文化的認同。同時,預防考古對大量的專業考古人員和志愿者的需求,為考古專業在校生和畢業生提供了良好的培訓機會和穩定的就業渠道。
1941年,維希政府頒布了第一部專門針對地下文物發掘的《考古發掘法》,明確規定了考古發掘的基本原則,如考古發掘必須經過國家批準和受其監督;發掘需經過土地所有者同意,如未獲得同意,國家依據保護公共利益原則,可宣布臨時征用土地;在挖掘過程中發現的古物,由國家和土地所有者共有,國家保留對偶然發現文物的追還權利。《考古發掘法》成為法國“救援考古”的法律基礎。
二戰后,法國開始了快速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出現了不計其數的開發計劃,由于缺乏監管和事前介入機制,造成了很多古代遺址被嚴重破壞。20世紀60年代,法國文化與新聞部開始在每個地區設立專門機構,了解古遺址的破壞情況,并提出一些解決辦法。與此同時,部分職業考古學家開始關注基建工程中的考古發現,他們自發組織起來到工地從工人的鐵鏟和機器下搶救文物,收集各種古代遺存的信息,被稱作“救援考古”。但由于缺乏制度規范,自發的搶救工作并不能阻止基建工程對古遺址的破壞,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工程建設導致的古遺址破壞已經非常嚴重。
面對日益嚴重的破壞局面,一大批青年考古學家進行抵制并呼吁事前進行考古干預。2001年法國通過一項預防考古法案,規定了預防考古的性質,“預防考古是考古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適用于所有科學研究的準則。其目的是在一定期限內,采用科學研究手段,保護地下或水下考古遺產免受各類工程的危害;還擔負解釋和傳播考古研究成果的義務”。同時,法案規定成立國家預防考古研究院,明確預防考古的財政來源,強調“協調科學研究、遺產保護和社會經濟三者的共同發展”。該法令的通過標志著預防考古在法國的正式確立。
法國預防考古研究院是法國直接進行預防考古的專業機構,成立于2002年,隸屬于文化與新聞部,設有科學委員會和行政委員會,研究院院長為這兩個委員會的主任。預防考古研究院在地方上設有9個分支機構,主要從事相關地方的預防考古工作。
除法國預防考古研究院外,國家授權從事預防考古評估和發掘的機構還包括省級機構33個,跨市鎮級辦事處8個,市鎮級機構23個,這些機構中只有14個同時具備評估和發掘資質。雖然這些機構的數量較多,但所從事的考古評估和發掘項目僅占項目總數的5%左右。法國文化與新聞部對其規定了嚴格的資質審核標準,可以隨時取消其從事考古評估和發掘的資質。此外,2003年法國通過了新的預防考古修正法案,在國家機構的基礎之上,又增加了一些私人機構和自然人從事考古評估和發掘,文化與新聞部對私人機構和自然人的監管更加嚴格,除了嚴格的資質條件,還規定這些私人機構和自然人僅限于從事考古發掘,不能涉及考古評估。
法國預防考古由基建方承擔考古評估和發掘的一切費用。這一原則確立的基礎是:基建方傷害到了國家的文化遺產,因此必須為一切挽救保護措施付費。其費用形式有兩種。一是預防考古稅。由國家稅務機關向所有基建工程征收,預防考古研究院等業務機構不干預稅收征繳。自2003年起,新的預防考古法案規定不論任何工程都要繳納預防考古稅,并且隨建筑許可的頒發而收取。二是考古發掘費。由基建方和考古機構在簽署發掘合同時,共同商定具體數額,由基建方直接支付給考古發掘機構。
國家預防考古基金的資金來源于預防考古稅,占年度預防考古稅總額的30%以上,由法國文化與新聞部、預算部共同管理。國家預防考古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考古發掘和補貼給那些有利于遺產保護和地方發展的工程項目。
法國預防考古有著嚴格明確的操作規程,在每個環節都有專業機構實施,行政和咨詢機構進行監督。 預防考古的實施大致分為考古評估和考古發掘兩個階段。考古評估關系到基建方的利益,為了保證評估的客觀性,法國采取了嚴格的評估資質限定措施,并建立了多重監督機制,對考古機構的評估活動進行嚴格的內外監督。在外部,考古評估活動受大區科學委員會派遣的大區科學助理的監督;在內部,則由隸屬于文化與新聞部的大區考古管理局在大區考古研究委員會的協助下進行監督。如發生重大的考古評估問題,則由國家考古委員會直接介入。
當評估認為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就意味著項目占地范圍內全部或部分有古代遺跡發現,國家認定這些遺跡具有科學價值,保存狀態完整,就要進行預防考古發掘。基建方向國家預防考古研究院、國家授權的地方考古單位或具有國家認可的考古發掘資質的私人機構發出邀請,進行項目招標。之后,基建方與中標的發掘機構簽署協議,規定發掘的費用和發掘時間等內容。當沒有投標者或者投標者不具備發掘資質時,國家預防考古研究院將在基建方要求下承擔該發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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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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