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PPP模式助力旅游公共服務供給“短板”
文化和旅游部、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在旅游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鼓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改善旅游公共服務供給,加大對旅游PPP項目的政策保障,優化資金投入方式、拓寬金融支持渠道。
專家認為,指導意見旨在破解目前產業發展面臨的問題,補齊旅游公共服務供給“短板”,助力旅游業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優化資源配置
保障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
意見明確,將重點支持旅游景區、全域旅游、鄉村旅游、自駕車旅居車營地、旅游廁所、旅游城鎮、交通旅游、智慧旅游和健康旅游等新業態領域的項目發展。優先支持符合要求的全國優選旅游項目、旅游扶貧貸款項目等存量項目轉化為旅游PPP項目。
對此,華東師范大學休閑研究中心主任樓嘉軍認為,中國的旅游產業進入了“補短板”時代。“一方面,從國家層面來講,PPP模式為國內缺少資金的地區尤其是農村地區補足發展資金,這是補足地區發展的短板。另一方面,在目前我國旅游項目蓬勃發展的同時,要補足相應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的短板。”
“在政策落地時,要注意我國地區旅游公共服務的差異化。”樓嘉軍說,相對而言,目前我國東部地區旅游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較為完善。因此,中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地區將更能享受政策的紅利。
突破傳統瓶頸
為企業提供更多機遇
對于這一政策的出臺,相關企業表現出積極態度,認為指導意見為企業參與旅游投資和開發項目提供了更多機會,同時,意見進一步強調理清政府與企業的邊界,明確公共服務供給作為界定PPP模式的核心,有望減輕民營企業的成本。
已在江蘇句容赤山湖、河南禹州神垕古鎮、湖南韶山平里、四川眉山市丹棱縣等地簽約落地PPP項目的景域國際旅游運營集團相關負責人認為,旅游業采用PPP模式,可發揮政府政策支持和企業市場化運作的雙重優勢,兼顧旅游發展的公益性和商業性特征。
“PPP模式下,旅游企業首先是有機會進入更多的旅游投資和開發項目。同時,旅游企業的PPP將為企業帶來資本效應和長期的品牌效應,使得企業的盈利更趨持續、穩定。此外,PPP模式涵蓋旅游全產業鏈上的規劃、投資、運營、營銷等各個環節,也為企業的轉型升級提供了更好的機遇。”該負責人說。
從事景區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及創意活動的北京文創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孫濤認為,不同于一般道路交通等大基建領域,旅游行業的PPP項目有其特殊性。總體來說,旅游行業內大型項目還是少數,因此可以更多從軟服務能力提升等方面進行拓展。
“以景區衍生產品為例,長期摸索后發現,由我們投資進行各類產品開發及自動售賣設備的鋪設,景區提供點位和IP,雙方流水分成的模式是大家都非常舒服的合作方式,也是一種標準的提升軟服務能力的PPP模式。”孫濤說。
規范項目運作
防范財政金融風險
指導意見提出,要深化對PPP模式的理解認識,防止簡單化和片面化傾向,把公共服務供給作為界定PPP模式的核心,厘清政府責任與市場機制的邊界。
大岳咨詢總經理金永祥認為,這一指導意見更為具體、有可操作性,是從去年開始嚴格規范PPP發展之后的一個“穩定信心的文件”。
根據指導意見,在旅游領域推廣PPP模式將建立動態評估調整機制,積極推進旅游公共服務領域價格改革,引導各地綜合考慮建設運營成本、財政承受能力、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確定旅游服務價格水平和補償機制,推動建立價格動態調整和上下游聯動機制,增強社會資本收益預期,提高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性。逐步建立完善科學的旅游資源論證評估和PPP項目績效評價體系,動態掌握項目整體運營管理情況。
專家認為,PPP模式在我國旅游業中的應用仍然處于探索階段。雖然在國家相關政策的鼓勵下,PPP項目遍地開花,簽約投資額很大,但落地率并不高。一方面,政策和法規不夠健全、社會資本引入存在困難;另一方面,相關利益主體的訴求并不一致,資源和利益的配置很難達成平衡。
專家建議,首先應當健全清晰完備的法律法規和成熟的制度環境。其次,社會資本方的選擇也需要慎重。在風險分擔上,需要設立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建立動態的利益協調機制,吸引社會資本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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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邵希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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