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地發布“五一”旅游提示瞄準借機斂財行為業 內專家剖析
旅游市場非法經營頑疾如何根除
近日,北京市旅游委官網發布提示稱,“五一”小長假將至,北京旅游市場又將迎來一輪出游高峰,一些旅游非法經營者也會“借機斂財”,侵害游客權益,擾亂旅游市場秩序。北京市旅游委針對這些問題發布溫馨提醒,包括選擇正規旅游渠道、自覺增強防范意識、謹防誤入非法陷阱、避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等。
與此同時,黑龍江省、福建省廈門市等地也相繼發出“五一”旅游提示,提醒內容相似。
盡管監管部門一直在大力整治“黑導游”“低價團”及強制購物等旅游亂象,但總有一些非法經營者頂風作案。因此,每逢假期,監管部門發布提醒、加強執法成為一種常態。
問題是,在旅游成為人們生活一部分的今天,游客遇到侵害權益行為,應如何維權?對旅游行業出現的問題,該怎么有效治理?
為此,《法制日報》記者采訪了業內專家。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國際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王天星認為,游客如果遇到了“黑導游”,可以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投訴,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其進行查處;對于用言語、暴力或其他方式威脅游客人身、財產安全的“黑導游”,游客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請求當地公安機關對“黑導游”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于“黑商販”,游客比較理性的方式是不予理睬、不購物、不接受服務。如果“黑商販”存在尾隨兜售、強買強賣情形,游客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情節嚴重的,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以保護自身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
“一般來說,游客可以采取四種方式維權。”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法律系副主任鄭寧一一列舉說,雙方協商;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根據與旅游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現在導游都采取了電子導游證,可以很便捷的查詢。正規景區的導游一般不會是‘黑導游’,所以旅游者要先從規范自身做起,不要在非正規的場所聘請導游。交納導游服務費最好通過銀行轉賬、微信、支付寶等實名認證的方式進行,不要通過現金方式。如果遇到了‘黑導游’,要及時記錄其姓名、電話、旅行社的名稱,可以馬上告知景區、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報警,以保留相關的證據。”北京市旅游委質監所顧問律師張思說。
對于旅游行業頻頻出現的問題,應如何有效治理?
王天星認為,治理旅游亂象,需要旅游目的地政府統籌協調旅游、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綜合治理。對于嚴重侵害游客利益的行為,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進行刑事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打擊其囂張氣焰。
“目前需要建立健全信用監管機制、建立統一規范的旅游信息平臺,同時提高旅行社和旅游從業人員的準入門檻。另外,還要加強旅游從業人員及游客的法律教育,普及相關法律知識。”鄭寧說。
“從游客的角度出發,如果采取跟團游,請選擇正規的旅行社簽署書面的旅游合同,向旅行社的公賬交納團款,以保證自己的權益。如果是采取自由行的方式出行,請選擇正規的景區、公共交通、商鋪等。游客要提高旅游安全風險意識,遵守景區的規定,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可第一時間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另外,據我所知,12301的旅游平臺也可以提供相關的投訴、咨詢服務,游客應事先多做了解,遇事冷靜處理。”張思說,“從管理部門的角度出發,應建立旅游從業人員的失信名單。另外,無論是‘黑導游’‘黑商販’‘黑司機’,一經發現,應根據情節嚴重性采取行政處罰、行業處罰,如構成犯罪的,則追究刑事責任。只有提高處罰,增加違法違規成本,才能避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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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邵希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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