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9日訊 日前,陜西省文化廳、陜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等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陜西省關于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意見明確提出到2020年,陜西省要具備條件的地區要因地制宜建立起上下聯通、服務優質、覆蓋城鄉的縣域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服務體系。盤活整合基層各級圖書館、文化館(站、室)、農家書屋資源,推進基礎設施標準化、文化資源共享化、服務系統網絡化、管理運行一體化,從而使廣大基層群眾享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內容更加豐富,途徑更加便捷,質量顯著提升,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
意見指出的主要措施包括:把總分館制建設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明確功能與運行機制,因地制宜推進總分館制建設,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總分館制建設,進一步健全城鄉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網絡。
此外,據了解意見附件《陜西省縣域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設置標準》還規定了陜西省縣域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設置標準:縣(市)文化館總館建筑面積不低于1500平方米,業務人員主要門類不少于5個,有文藝創作及輔導部門等;縣(市)圖書館總館館舍建筑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區不低于1500平方米,總藏書量達到10萬冊以上,年人均新增文獻入藏量0.01冊以上,報刊種數不少于70種等;鄉鎮(街辦)分館館舍建筑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等;村(社區)分館館舍建筑面積不低于200平方米等。>>>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國經濟網“中國文化產業政策庫”
以下為政策全文:
關于印發《陜西省關于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韓城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省圖書館、省藝術館:
為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資源,統籌推進優質公共文化資源向基層傾斜和延伸,提高現有公共文化設施利用效率和公共文化單位服務效能,推進縣域公共文化資源共建共享,根據《文化部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體育總局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印發<關于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文公共發〔2016〕38號)的相關要求,現將《陜西省關于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陜西省文化廳 陜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陜西省體育局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陜西省財政廳
2018年1月31日
以下為意見全文:
(規范性文件:21—21〔2018〕1)
陜西省關于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的實施意見
推進以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為中心的總分館制建設,是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任務,對于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資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效能、促進優質資源向基層傾斜和延伸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為有效推進我省縣域公共文化資源共建共享和服務效能提升,促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根據《文化部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體育總局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印發<關于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文公共發〔2016〕38號)和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5〕30號)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縣為基本單位,以鄉村為重點,按照“政府主導、統籌實施,促進均等、提升效能,分級管理、資源共享”的原則,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充分發揮縣級總館在縣域公共文化建設中的中樞作用,通過分館把優質公共文化服務延伸到基層農村,增加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更好地實現資源統一調配、人員統一培訓、服務統一規范、績效統一考評。為更大范圍地滿足廣大群眾基本文化需求,堅定文化自信,創造良好條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統籌實施。發揮縣級人民政府在總分館制建設規劃、組織和推進方面的統籌作用,優化縣域公共文化資源配置,完善配套措施,鼓勵社會參與,確保有序推進。
改革創新,提升效能。圍繞建、管、用等關鍵環節,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實現文化資源在縣域內聯動共享,做到物盡其用、人盡其才,發揮整體優勢,提升綜合效益。
強化基層,促進均等。以鄉村兩級為重點,以基層群眾文化需求為導向,促進公共文化資源向基層特別是農村傾斜,增加基層公共文化資源總量,縮小城鄉文化差距,保障城鄉群眾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
實事求是,分類推進。堅持因地制宜、試點先行,根據全省各地實際,穩步推進、分類指導,及時總結建設經驗,發揮典型示范作用,鼓勵探索具有不同區域特點的總分館制。
三、工作目標
根據文化部要求,到2020年,我省具備條件的地區要因地制宜建立起上下聯通、服務優質、覆蓋城鄉的縣域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服務體系。盤活整合基層各級圖書館、文化館(站、室)、農家書屋資源,推進基礎設施標準化、文化資源共享化、服務系統網絡化、管理運行一體化,從而使廣大基層群眾享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內容更加豐富,途徑更加便捷,質量顯著提升,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
四、主要措施
(一)把總分館制建設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堅持政府主導,科學規劃。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陜西省關于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各市《實施方案》,統籌做好本地區總分館制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要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自然條件、人口分布和文化基礎等因素,合理確定總分館的布局、規模和標準。已經實施總分館制的地方,要及時總結經驗、做好宣傳推廣;尚未實施但具備條件的地方,要借鑒成功經驗,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實際的總分館建設模式;暫不具備建設條件的地方,要采取有力措施,盡快達到建設總分館制的基本要求。
(二)明確功能與運行機制。通過縣級文化館總分館制,整合縣域內群眾文化藝術資源,統籌文化活動、文藝創作、文藝輔導、送戲下鄉、隊伍培訓以及演出器材設備調配等。通過縣級圖書館總分館制,整合縣域內的公共閱讀資源,逐步實現總館主導下的文獻資源統一采購、統一編目、統一配送、通借通還和人員的統一培訓。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總館統一管理或參與管理各分館人財物。
(三)因地制宜推進總分館制建設。依托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街辦)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等積極穩妥推進總分館制建設,符合條件的縣級館為總館,在符合條件的鄉鎮(街辦)和村(社區)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設置分館,沒有條件成為分館的其他公共文化設施可以設立基層服務點。推動農家書屋與縣級圖書館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符合條件的農家書屋成為圖書館的分館。
(四)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總館和分館要積極暢通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渠道,采取“訂單”服務方式,實現供需有效對接。充分發揮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優勢,利用國家公共數字文化工程和資源,打造縣域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平臺。充分利用流動舞臺車、流動圖書車等設施和手段,廣泛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擴大公共文化服務的有效覆蓋。
(五)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總分館制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學校、科研機構、企業等的圖書館(室)、職工書屋、文化室等根據自身職能特點,在自愿原則下成為縣級文化館或圖書館的分館。鼓勵符合條件、具有資質的上網服務場所成為總分館的基層服務點。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通過直接投資、贊助活動、提供場所、產品和服務,以及采取公益創投、公益眾籌等方式,依法依規有序參與總分館制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社會專業機構,采取委托管理或連鎖運營的方式,推動管理科學化、服務專業化。
(六)進一步健全城鄉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網絡。按照填平補齊原則,繼續推進縣、鄉、村三級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建設。沒有縣級文化館、圖書館或設施未達標的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必要的新建或改擴建,鼓勵充分利用現有設施和資源進行改造。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和運營管理,要主動納入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統籌推進,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服務效能,推動縣域內公共文化設施實現有效聯通和全覆蓋。
五、運行模式
(一)規范管理。加強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服務網絡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總館統一調度分館和服務點業務工作,指導開展縣域圖書借閱、閱讀推廣與群眾性文化活動等。分館或服務點統一標識“XX縣(市、區) 文化館、圖書館XX鄉鎮(街辦)分館”、“XX縣(市、區) 文化館、圖書館XX鄉鎮(街辦) XX村(社區)分館”名稱”或“XX縣(市、區) 文化館、圖書館XX鄉鎮(街辦)XX村(社區)服務點”名稱。
(二)分級運行。縣級文化館總館和縣級圖書館總館要相互配合,協調對接,共同做好分館、服務點工作的組織、運行與指導。
縣級文化館總館根據本地舉辦的各類文化活動,對全縣公共文化服務資源進行調配,指導各分館之間資源配送,組織文化骨干培訓、活動及服務,統籌設施設備及資金保障,開展數字文化服務、非遺保護等工作,定期下派業務骨干到分館進行指導和輔導。分館除履行原有基本職能外,在總館的指導下開展延伸服務,擴大服務對象,指導服務點工作,開展相關人員培訓。服務點在履行原有基本職能的基礎上,開展延伸服務及相關工作。同時,總館在完善自身安全設施設備的同時,督促所屬各分館配備防火、防盜等設施,確保各分館、各服務點安全運行。
縣級圖書館總館負責全縣圖書文獻的采購、編目、分類、標引、加工,并配送到分館。在做好總館圖書借閱和開展閱讀推廣活動的同時,負責對分館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分館業務活動和讀者服務工作。分館負責配送圖書的登記、上架、借閱,做好日常管理維護和讀者借閱、文獻服務,開展閱讀推廣活動,并負責服務點人員業務培訓及圖書配送等工作。
(三)創新服務。總館和分館要積極暢通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渠道,實現供需有效對接。各縣級總館、各分館要整合有效資源,積極面向當地群眾提供書報刊借閱、閱讀推廣、講座展覽、數字資源推廣、實用技術信息推送和文化活動、展覽展示、講座培訓、業余團隊輔導、非遺保護與傳承等基本服務項目,創新服務模式,開展“訂單式”精準服務。充分發揮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優勢,利用國家公共數字文化工程和資源,打造縣域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平臺。
六、職責分工
各地要把建立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作為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加強設施、經費和人員保障,加快推進實施。
(一)主管部門主要職責
縣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對總分館建設進行監督和管理,定期組織專家組對總分館體系運營開展評估考核工作,通過評估找出各分館、服務點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要求,推動改進工作條件,提升服務效能,并免費做好相關人員的技能培訓。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為總分館制建設提供必要的設施、人員、經費等保障支持。
(二)總館主要職責
負責總分館運營管理,是總分館體系建設的具體業務執行部門。
1.根據總分館建設的任務要求,研究制定總分館長遠發展規劃、階段性工作計劃、業務標準和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
2.統籌全縣(市、區)文化資源建設和服務提供,組織共建數字資源庫,實現資源共享。
3.組織人員的崗位培訓、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負責轄區內分館業務的指導與提升、進程的監管與績效考評。
4.建立統一的網絡信息與業務管理平臺,提供計算機集成系統和網絡系統的技術支持和維護。
5.組織建立統一的資源查詢系統,強化總分館之間信息存取和利用等功能。
6.縣級圖書館總館要組織建立文獻物流傳遞系統,加速總分館之間文獻資源的傳遞,最大限度地滿足讀者需求。
7.縣級圖書館總館要重視數字資源的建設,向分館提供數字資源的瀏覽與下載等在線服務,開展聯合網上參考咨詢服務。
8.縣級總館要定期選派工作骨干擔任分館副館長,抽調分館業務骨干到總館掛職,提升分館業務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9.監督各分館、各服務點的設施設備不得用于與其服務無關的商業經營活動。
(三)鄉鎮(街道)分館主要職責
負責提供服務場地、配備工作人員,并進行監管、開展服務。指導和管理村(社區)分館和服務點工作,配合開展其他相關工作等。
(四)村(社區)分館(服務點)主要職責
負責提供服務場地、配備工作人員,并進行監管、開展服務。配合開展其他相關工作等。
七、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2018年2月-2018年3月)
各市按照《實施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出《實施方案》。縣(區)按照《實施意見》和《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出《實施辦法》。
(二)組織實施(2018年4月-2019年12月)
縣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牽頭,選取條件成熟的單位作為分館和服務點,搭建總分館平臺,在試點基礎上全面推開,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城市2019年6月前基本建成總分館體系,其他地區在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總分館體系。
(三)總結提升(2020年1月-12月)
在開展總分館試點服務的基礎上,總結經驗、破解難題、完善機制、彌補不足,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到2020年底,在全省建立縣級圖書館、文化館總分館服務機制,基本形成覆蓋全省、運轉規范、服務高效的縣域文化館、圖書館服務網絡體系。
八、相關要求
(一)加強統籌領導。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是我省貫徹落實中央兩辦《意見》的創新舉措,是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發展的重要手段。全省各地應高度重視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及鄉鎮(街辦)、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切實明確自身主體責任,建立領導協調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工作開展。省級和設區的市級文化館、圖書館應通過系統平臺提供、資源共享支持、人才隊伍培養等方式大力支持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加強業務指導。
(二)強化投入保障。全省各地要充分整合縣(市、區)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街辦)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文化中心資源在內的所有資源,對本地區基本的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給予支持。通過不斷完善網絡設施,為落實總分館制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條件。當地財政部門要把總分館制建設、運行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及時撥付;鼓勵社會力量對總分館制建設運行的投入。統籌使用文化活動費、免費開放經費、農村文化建設資金。鼓勵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館在符合有關規定前提下,統籌利用有關資金渠道,按照規劃目標統一采購、調配資源。
(三)加強隊伍建設。各有關部門要在現有編制總量內,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2015—2020年)和《陜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5—2020年)相關規定,根據總分館的規模、服務人口和服務方式,統籌總館、分館的人員配置。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及志愿者招募等方式,解決總分館人員不足的問題。
(四)完善評估機制。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情況納入當地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考核指標,納入部門、鄉鎮(街辦)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指標。縣級文化行政部門應依據《陜西省縣域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設置標準》對本縣總分館制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日常評估和考核,并積極推動考核結果與相關單位預算安排、收入分配和負責人獎懲掛鉤。有條件的地方可引入第三方對總分館服務效能開展公眾滿意度測評。
以下為附件:
陜西省縣域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設置標準
一、縣(市)文化館總館建設標準
1.館舍建筑面積不低于1500平方米;
2.館內常設免費服務項目不少于6項;
3.業務人員主要門類不少于5個,有文藝創作及輔導部門;
4.結合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總分館統一的服務目錄、服務標準、服務標識和考核辦法等,重點建設1至2個文化館總分館服務品牌項目;
5.每年至少召開2次分館館長例會,研究、策劃城鄉公共文化活動,并對分館業務進行指導。每年抽調2名分館業務骨干到總館掛職學習,學習時間不少于3個月;
6.組織分館專業人員參加各類業務講座、培訓活動,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組織開展群眾文體活動不少于48次,開展公益性藝術培訓輔導活動不少于24次。組織總館、分館、服務點人員創編具有地方特色、群眾喜聞樂見的節目,每年不少于4個。
7. 建立一定數量的文化志愿者隊伍,指導、推動分館、服務點文化志愿者隊伍建設,制定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為當地文化館總分館建設與服務提供支持。
二、縣(市)圖書館總館建設標準
1.館舍建筑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區不低于1500平方米;
2.總藏書量達到10萬冊以上,年人均新增文獻入藏量0.01冊以上,報刊種數不少于70種;
3.建有數字圖書館,具有一定藏量的電子資源,并根據本地文化特點,建設特色資源數據庫,特色資源數據庫不少于2個(含共享資源),數字資源不少于10TB;
4.提供讀者使用的計算機數量達到30臺以上,具備Internet上網條件,網絡帶寬不低于10Mbps;圖書館計算機集成管理系統適用總分館制,具備聯合編目、檢索、通借通還等工作條件;
5.文獻物流配送工作機制健全,配送模式適應讀者借閱需要;
6.具備書刊借閱、數字資源、閱讀推廣、參考咨詢、讀者培訓等基本服務項目和相應工作條件,并具備區域聯動服務工作條件。
7.總館每周開放不少于56小時(其中少兒圖書館不少于48小時,公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應當開放);
8.全年舉辦讀者活動(講座、展覽、報告會、讀者沙龍、閱讀推廣活動等)不少于20次,其中全縣(市、區)聯動閱讀活動不少于2次。
9.設置總分館管理專職崗位,專職人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不少于15天;組織分館、服務點專業人員參加各類業務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
10. 建立一定數量的文化志愿者隊伍,指導、推動分館、服務點文化志愿者隊伍建設,制定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為當地圖書館總分館建設與服務提供支持。
三、鄉鎮(街辦)分館建設標準
各地可自主選擇條件成熟的鄉鎮(街辦)綜合文化站(不少于鄉鎮街道總數的80%)作為分館進行建設,并按以下標準進行驗收考評。
1.館舍建筑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有面積不小于150平方米的小舞臺,有開展小型文化展演活動的設備器材(燈光、音響、樂器、演出服裝等),有不少于5米展線的文化長廊;
2.采用計算機管理,數量不低于10臺,與總館聯網;
3.閱覽座位不少于30席,其中少兒座位不少于10席;
4.圖書藏量應不少于5000冊,種類不少于500種,報刊種類不少于20種;
5.設有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
6.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40小時;
7.專職人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不少于5天;
8.全年舉辦讀者活動(講座、展覽、報告會、讀者沙龍、閱讀推廣活動等)不少于3次;
9.指導村(社區)圖書館(室)建設,兩年內實現50%的村(社區)圖書館(室)達到服務點功能標準;
10.按要求參加總館的各類業務講座、培訓活動以及地方節目創編工作,參與承辦總館的各類文化活動項目。每年開展群眾文體活動不少于24次,舉辦公益性藝術培訓不少于12次;
11.建立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隊伍,指導、推動轄區內服務點文化志愿者隊伍建設,為當地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建設與服務提供支持;
12.配合總館做好數字文化服務建設、宣傳及推廣工作。
13.配合總館做好總分館人員的“下派上掛”工作。每年組織召開轄區內服務點人員工作學習座談會,對服務點文體協管員開展業務培訓2次以上;
14.嚴格執行總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參加總館組織召開的分館館長例會,按要求參加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考評工作,及時進行分館業務工作、文化信息等統計報送。
四、村(社區)分館建設標準
基礎條件成熟的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可進行分館建設,并按以下標準進行驗收考評。
1.村(社區)分館的建立采用申報制的辦法進行,在不改變其管理體制的前提下,由其舉辦單位向總館自愿申報,經總館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分館建設。
2.館舍建筑面積不低于200平方米,有面積不小于150平方米的小舞臺,有開展小型文化展演活動的設備器材(燈光、音響、樂器、演出服裝等),有不少于5米展線的文化長廊。
3.計算機管理數量不低于6臺,并與總館聯網;其閱覽座席(含少兒閱覽座席)、圖書、報刊藏量、每周開放時間等建設指標均應不低于鄉鎮(街辦)分館的80%。
4.村(社區)分館應設有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并能提供除紙質圖書之外的數字閱讀服務;并有義務配合總館做好數字文化服務建設、宣傳及推廣工作。
5.專職人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不少于5天;
6.全年舉辦讀者活動(講座、展覽、報告會、讀者沙龍、閱讀推廣活動等)不少于2次;
7.按要求參加總館或鄉鎮(街辦)分館的各類業務講座、培訓活動以及地方節目創編工作,參與承辦總館或鄉鎮(街辦)分館的各類文化活動項目。每年開展群眾文體活動不少于15次,舉辦公益性藝術培訓不少于10次;
8.建立不少于8人的文化志愿者隊伍,為當地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建設與服務提供支持;
9.村(社區)分館應自覺接受總館及鄉鎮(街辦)分館的領導,嚴格執行總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參加總館或鄉鎮(街辦)分館組織召開的分館館長例會,按要求參加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考評工作,及時進行分館業務工作、文化信息等統計報送。
五、村(社區)服務點建設標準
各地可自主選擇條件成熟的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文化活動室)(不少于村、社區總數的50%)作為服務點進行建設,并按以下標準進行驗收考評。
1.圖書室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
2.藏書1500冊(含10%少兒圖書)以上,報刊5種以上。農家書屋出版物的補充量每年不少于60冊,出版物的采購須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的年度出版物補充目錄中選用;
3. 采用計算機管理,數量不低于2臺,與總館聯網;
4.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30小時。專職工作人員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每年參加專業培訓不少于5天;
5.全年舉辦讀者活動(講座、展覽、報告會、讀者沙龍、閱讀推廣活動等)不少于1次;
6.按要求參與總館開展的地方節目創編、各類文化活動項目開展工作;
7.建立不少于3人的文化志愿者隊伍,聘用至少1名文體協管員,為當地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建設與服務提供支持;
8.配合總館做好數字文化服務建設、宣傳及推廣工作;
9.嚴格執行總、分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參加分館組織召開的工作學習座談會,按要求參加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考評工作,及時進行服務點業務工作、文化信息等統計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