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民航總局發布的公告:乘坐中國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升(L)的液態物品(不含酒類),超出部分必須交運。液態物品須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后,方可攜帶。
乘坐從中國境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不能超過100毫升(ml)。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置于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 (L) 的(建議規格20厘米X20厘米)、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交運。盛裝液態物品的透明塑料袋須單獨接受安全檢查。
來自境外需在中國境內機場轉乘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攜帶液態物品也必須遵守上述規定。另外其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必須盛放在袋體完好無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須出示購物憑證。
公告還指出,在中國境內乘坐民航班機,酒類物品不得隨身攜帶,但可作為托運行李交運。酒類物品的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
公告中同時明確,有嬰兒隨行的旅客攜帶液態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后,可適量攜帶。
據了解,為應對復雜的航空安全形勢,國際民航組織(ICAO)理事會于去年12月11日,向189個締約國發布了 “臨時保安管制指導原則”,要求對旅客攜帶液態物品乘機執行新的航空安全措施。
由于日本、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已實施國際民航組織的新措施,民航總局特別提醒需要在國外、境外轉機的旅客,如果在候機隔離區免稅店、機上免稅店購買免稅液態物品,應索要符合要求的塑料包裝袋,旅行中不要自行拆封,并一定要保留登機牌和液態物品購買憑證,以備轉機地有關人員查驗,否則免稅液態物品有可能在轉機接受安全檢查時被沒收。
民航總局提醒攜帶液態物品乘機的客人,出行前最好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準備工作,以免延誤行程。
為確保旅客乘機飲用水需要,民航總局已要求各航空公司、機場確保機上和候機樓的飲用水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