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政部門19日說,經旅行業、觀光部門和移民部門等多次開會協商后,8月1日起陸客自由行可“一年多簽”。
臺當局移民部門相關負責人何榮村今天出席在臺北圓山大飯店舉行的第5屆兩岸觀光交流圓桌會議時,做出上述表示。
何榮村指出,一年多簽的條件有2項:一、從申請日起回算1年,如果自由行赴臺2次以上;二、大陸發給的(大陸居民往赴臺灣通行證)“大通證”如果是多簽,也可辦理。
他說,只要符合上述其中一項條件,可享有一年多簽,不必每次赴臺觀光都要再辦理簽證。
臺觀光部門指出,從2011年6月啟動陸客自由行后,統計到今年6月,累計已有43萬人次,每年陸客自由行人次的成長幅度很大。
旅行業界說,雖然一年多簽陸客自由行讓旅行社幾乎無利可圖,但這對臺灣的觀光是好事。相關單位也應修改現行罰則,因為陸客自由行仍需旅行社擔保,如果在臺灣脫隊逃跑,旅行社就會受罰新臺幣10萬元,將來改成一年多簽,旅行社不應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