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華爾街日報》7月16日報道,了解7月6日韓亞航空墜機事件飛行員想法的人士說,這些飛行員擔心自己將在韓國面臨刑事檢控。
報道稱,駕駛韓亞航空發生空難飛機的飛行員于7月12日從美國返回韓國,離開之前,飛行員們對同事說,他們擔心韓國政府有意因他們在駕駛過程中的失誤而對他們提起刑事訴訟。與美國不同的是,從韓國的法律規定和此前的先例來看,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的。韓國法律規定,在飛行員存在過失的情況下,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
1989年,大韓航空一架DC-10客機在利比亞墜毀。據當時的新聞報道顯示,那架客機的機長入獄。知情人士說,韓亞航空的飛行員對上述同事說,他們估計自己回國后不會馬上面臨監禁,但長期來講會怎樣就沒有保證了。
報道還稱,韓國國土交通部一名高級官員說,該部定于17日開始對墜機事件進行為期四周的調查。該部計劃深入調查飛行員培訓情況、飛行員是否遵守了適當的進場程序,以及他們此前在舊金山機場的著陸經驗。官員們說,目前尚無對飛行員提起刑事指控的計劃,不過最終決定要取決于調查結果。
報道指出,許多航空安全專家認為,追究飛行員的刑事責任有可能阻礙飛行員自發報告危險的行動,令航空公司無法從消除新出現危險所需的其他保密安全信息中受益。批評人士認為,一旦檢方在墜機事故后尋求將飛行員判刑,就更難以準確判定發生了什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