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4日電(徐毅 錢高祥)經習主席和中央軍委批準,軍隊院校、普通高等學校將聯合招收培養海、空軍及陸軍航空兵部隊“雙學籍”飛行學員。今年先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進行試點,培養人數為87名。
教育部和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做好軍地高校招收培養“雙學籍”飛行學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雙學籍”培養對象為軍隊飛行院校招收的普通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
據主管這一工作的總政干部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一模式的主要思路為“軍校統招、軍地聯訓、雙學籍管理”。
這位負責人介紹,《通知》明確,“雙學籍”飛行學員的培養對象為軍隊飛行院校招收的普通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第一批次錄控分數線,且符合相關普通高等學校錄取要求,年齡不超過19周歲(截至當年9月1日),符合飛行員招收體格檢查及心理選拔標準要求。
考生在被軍隊飛行院校正常錄取后,將參加為期1個月左右的軍政強化訓練和體驗飛行,選拔部分高考成績優異、體驗飛行合格的學員于當年8月底送到普通高等學校培養。
聯合培養學制4年,學歷本科。普通高等學校負責文化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理論教育,軍隊飛行院校負責飛行專業理論及實踐教育。軍地高校分段實施培養,具體教育時間分段及假期訓練等,由聯合培養院校根據教學需要協商確定。
聯合培養對象在注冊軍隊飛行院校學籍后,再由普通高等學校注冊本校學籍,在普通高等學校學習期間享受軍隊院校飛行專業學員相關待遇。畢業合格的頒發軍地院校同時具印的畢業證書,并按規定授予相應學位,分配至海、空軍和陸軍航空兵部隊從事飛行工作。
這位負責人表示,“雙學籍”飛行學員是按軍委、總政批準的飛行學員招收培養改革設想,加強軍事飛行人才隊伍建設的重大舉措。歡迎優秀青年學生參加軍隊招飛。軍隊相關部門將堅持標準條件和程序辦法,落實陽光招飛要求,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據了解,首批“雙學籍”飛行學員87名,其中,北大25名,清華32名,北航為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