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俄羅斯《軍工信使》周報2013年第17期報道,如果中國不打算建造航母,它就不會購買“瓦良格”號并把它續建成“遼寧”號。由于自身的構造特點,該艦不是一艘貨真價實的航空母艦,中國海軍將把它作為訓練試驗艦來使用,然后在中國國內按中國設計建造一批“標準”的航空母艦,否則就不需要一艘試驗艦。
無疑,北京將開始建造尺度超過“遼寧”號且可能與美國航母相當的航空母艦。建造小尺度航空母艦沒有意義,因為航空母艦將來或者被用來在遠海和遠洋作戰,或者將與強敵(如美國和日本海軍)作戰,或者甚至用來對付距離中國海岸遙遠的厲害對手(美國或印度海軍)。在任何情況下,每艘航空母艦都必須可能多地搭載盡飛機、燃料和彈藥。
當然,現在不可能準確確定中國打算建造航母的數量。不過很可能與美國太平洋艦隊的航母數量一樣——6艘(不包括“遼寧”號)——每個艦隊2艘。航母編隊中除了航空母艦外,還將包括2-4艘052C/D型驅逐艦和同樣數量的054A型護衛艦(將來也可能是新型驅逐艦和護衛艦),2-3艘輔助船。全部航母所需數量的護航艦將在第一艘航母服役前準備好。
不得不自行研制
中國的問題是缺乏建造航空母艦的經驗。“瓦良格”號和更早些時候購買的蘇聯“基輔”號和“明斯克”號以及澳大利亞的“墨爾本”號由于尺度小、構造總體陳舊,都不能為中國科學家和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技術樣本。顯然,中國工程師要認真研究巴西的“圣保羅”號航母(原法國“福熙”號),但其價值也很有限:該艦尺度比“遼寧”號還小,而且建造時間更早。只是其彈射器會令中國人感興趣。因此,中國將不得不建造自己的航空母艦,盡管要借用國外方案。
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是新航母的動力裝置,也就是說,它是常規動力裝置還是核動力裝置?今天中國所有軍工部門中發動機制造業問題最嚴重(坦克發動機、航空發動機和艦用發動機)。中國要完成研發航母常規動力裝置的任務極為困難,研制核反應堆也并非易事。不過,北京早就研制出了用于核潛艇的核動力裝置,因此完全有能力為水面戰艦研制反應堆。
另一個重要問題是為新航母選擇艦載機型號。選擇對象不只是已有兩架樣機的殲-15(用蘇-33的第一架原型機仿造),還有艦載型殲-10和希望獲得第五代戰斗機資格的殲-31。目前研發工作正在進行。也有可能是這些方案兼而有之。此外,中國必定會研發艦載預警機。這是一項相當艱巨的任務,目前只有美國成功地完成了這一任務。
世界經驗表明,所有擁有“標準”航母的國家都是從建造常規動力航母開始的,然后建造核動力航母。不過,這一經驗極為有限,因為在20世紀后半葉,取代普通飛機搭載“鷂”式垂直起降飛機的小型航母開始大行其道。英國(賣給了印度1艘)、意大利、西班牙(為本國海軍和泰國海軍建造)建造了這種航母。很顯然,中國不需要這種航母,何況中國也沒有垂直起降飛機。